2019年6月4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了374项国家标准,其中包括由公安部检测中心牵头起草的2项国家标准《公安物联网感知设备数据传输安全性评测技术要求》(GB/T 37714-2019)和《公安物联网基础平台与应用系统软件测试规范》(GB/T 37715-2019)。
《公安物联网感知设备数据传输安全性评测技术要求》(GB/T 37714-2019)由公安部提出并归口,2019年6月4日起实施。本标准规定了公安物联网感知设备进行数据读取或状态控制过程中数据传输和感知设备间通信的安全性评测要素及技术要求,适用于公安物联网感知设备数据传输安全性评测。
《公安物联网基础平台与应用系统软件测试规范》(GB/T 37715-2019)由公安部提出并归口,2020年1月1日起实施。本标准规定了公安物联网基础平台与应用系统软件测试的通用要求和方法,包括基本要求、功能测试、可靠性测试、易用性测试、效率测试、安全性测试、维护性测试、可移植性测试、文档质量测试,适用于公安物联网基础平台与应用系统的软件测试。
近年来,随着物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公安物联网应用越来越广泛。公安物联网以人、车、物、事等治安要素为感知对象,通过RFID装置、各类传感器(如红外、超声、温度、湿度、速度等)、图像捕捉装置(摄像头)、移动智能终端等典型设备,实现对感知对象跨地域的全面感知和高度共享,提升了现代警务的实战能力和服务水平。但是在公安物联网建设实践中,建设、验收、测评等各个环节普遍缺乏标准依据,影响了其真实的应用水平。上述两项标准以及《公安物联网系统信息安全等级保护要求》(GB/T 35317-2017)、《公安物联网感知终端安全防护技术要求》(GB/T 35318-2017)、《公安物联网感知终端接入安全技术要求》(GB/T 35592-2017)等公安物联网相关标准的发布,对于公安物联网的建设、验收和测评具有重要的借鉴和参考意义,将进一步保障公安物联网建设应用的科学性与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