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标准院关于发布电动自行车标准工作组决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17761-2018)已于2019年4月15日实施。为进一步做好标准的贯彻执行,标准工作组对“电动自行车的软硬件均应当具有防篡改设计,防止擅自改装或改动车速、功率、电压、脚踏骑行能力(4.3)”等条款开展了解释说明工作,并按照标准工作组的工作程序进行了表决,形成了《电动自行车标准工作组决议 第001号、002号、003号、004号》(详见附件)。现予以印发,请各有关单位依据该决议开展相关工作。


电动自行车标准工作组

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

2019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