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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义及适用范围


定义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各种已经或预期可能与食品或食品添加剂(以下简称食品)接触、或其成分可能转移到食品中的材料和制品,包括食品生产、加工、包装、运输、贮存、销售和使用过程中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容器、工具和设备,及可能直接或间接接触食品的油墨、粘合剂、润滑油等。不包括洗涤剂、消毒剂和公共输水设施。

——GB 4806.1-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通用安全要求》


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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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用电动洗碗机食品接触材料

发展


国外发展

欧盟

欧盟已形成一个构架良好的食品接触材料法规体系,主要包括框架法规、特定材料法规和个别物质法规三个层面。

其中,以塑料法规Commission Regulation(EC)No 10/2011为重要,并经过不断地修订、增补和合并,已逐渐成为国际社会受认可的塑料食品接触材料法规,被多个国家所引用和借鉴。


美国

美国早在19世纪初就开始建立相关法律法规对食品接触材料进行管控。目前,美国关于食品接触材料的具体法规主要体现在美国联邦法规和FDA制定的Compliance Police Guides《符合性政策指南》,其中,包括了对粘合剂、涂料、纸和纸板、聚合物、辅料、生产助剂和消毒剂等相关要求。


日本

日本对食品接触材料的管理大致分为三个层次[2],以《食品卫生法》和《食品安全基本法》为主的法律层次,以370号公告为主的规范标准层次和以行业协会制定的自愿性行业标准层次。


国内发展

1965年国务院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管理试行条例》

1980年起,国家组织制定了一系列食品容器和包装材料的卫生标准,如GB 4804-84《搪瓷食具容器卫生标准》等

2009年-2015年,卫生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等7部门组织开展食品包装材料清理工作。

2016年, QB/T 4984-2016《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溶出物试验方法和限值》发布。


标准体系


国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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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标准

QB/T 4984-2016《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溶出物试验方法和限值》

家电产品的适用性

弥补国家标准在高风险有害物质及其限量要求上的不足,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增加“整机溶出物限量要求及试验方法”

为家电产品材料卫生安全划定“优等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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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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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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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用电动洗碗食品接触材料检测流程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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